大數據是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正快速發展為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采集、存儲和關聯分析,從中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在全球范圍內,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正成為趨勢。
國家“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把大數據作為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和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抓手。隨著國家大數據戰略的推進和大數據應用的深化,政府為民服務的大數據時代已經來臨。對政府公共服務而言,大數據之“大”,不僅僅在于其容量之大、類型之多,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用數據創造更大的公共價值,提升政府網上服務能力,形成政民融合、互動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新格局。2016年4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3號)針對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提出了以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為目標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新模式。而“一號一窗一網”取得實效的關鍵就在于政務服務大數據的有效整合、開放共享和深化利用。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和方法創新政府網絡服務模式,是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為公眾提供個性化、精準化便捷服務的有效手段。利用大數據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需要抓好三個重點。
第一,整合共享是前提。“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都需要對現有分散在各部門、各層級的政務數據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域的協同和共享。當前,我國政府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問題尚未根本遏制,建設分散化、應用條塊化、信息割裂化、服務碎片化的現象較為突出,一直困擾政務信息化多年的“老三難”(互聯互通難、信息共享難、業務協同難)問題仍然存在,已經成為制約我國電子政務綜合成效進一步發揮的重要障礙,也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亟待清除的“絆腳石”。要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就必須對這一“痼疾”進行破解。一方面,在宏觀層面,以政府數據整合共享和業務協同為切入口,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加強電子政務頂層設計,著力解決“老三難”等突出問題和發展短板,健全“管、建、用、評”四位一體的政務信息化推進機制,確立一批以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跨行業應用為代表的重大政務信息化工程,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整合,推進部門間業務協同、信息共享和服務銜接。另一方面,在具體工作層面,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突出問題入手,緊緊抓住“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三個關鍵節點的數據互聯互通與共享互認,重點建設統一的以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唯一標識的電子證照庫,以及基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形成“一號”標識、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的新型“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
第二,深化應用是關鍵。如何利用大數據技術和理念為公眾提供更為精準化、個性化的服務,成為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近年來,各級政府部門在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博、微信、政務APP等互聯網平臺開展為民服務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是政府網上服務在實用性、有效性方面與公眾需求仍存在較大差距,常常面臨“提供的服務不需要、需要的服務找不到”的尷尬,群眾辦事滿意度也一直不高。而出現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當前政府服務提供部門缺乏對公眾在網上的真實需求和服務體驗的了解。因此,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要加強政務服務大數據應用,以大數據創新網絡服務模式,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兩個方面做好政務服務大數據應用工作。一方面,要利用大數據加強政府服務的“供給側”改革。在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過程中,要特別針對簡政放權措施落實不到位、“中梗阻”現象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等問題,積極運用大數據手段推動政府監管模式轉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供給機制;另一方面,要利用大數據精準感知用戶需求和服務體驗,其核心是要通過對“一張網”中的群眾行為數據、電子證照庫、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庫等數據資源進行整合,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對跨領域、跨渠道的多元數據展開分析挖掘,全面掌握用戶訪問行為特征和規律,深入了解用戶的服務需求,從而根據用戶需求和體驗來優化服務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為用戶提供個性化、精準化的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第三,標準體系是保障。在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過程中,建立統一規范的政務數據標準體系十分必要。不論是“一號”申請、“一窗”受理,還是“一網”通辦,都會涉及到數據的校核、共享、互認,沒有統一的標準這些工作將無從開展。就技術層面而言,關鍵是要構建三類數據標準。一是建立適應“一號”申請要求的電子證照關鍵技術標準和跨地區互認標準,推動制證系統、業務辦理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實現證照信息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逐步實現全國范圍內的異地業務辦理;二是建立滿足“一窗”受理要求的統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數據共享交換標準,為整合建設覆蓋全國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奠定基礎,支持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和業務信息庫實現互聯互通,對接各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享。三是建立滿足“一網”通辦要求的多渠道、無差別、全業務、全過程服務供給標準體系,實現與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的聯通整合,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O2O政務服務體系,滿足“一次認證、多點互聯、無縫切換”的辦事需求,提升服務渠道的便捷性和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