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正式發布《城市大數據平臺白皮書》,闡述了城市大數據的概念和內涵,分析了建設城市大數據平臺對于破解智慧城市建設難題的意義,并介紹了我國城市大數據平臺的發展現狀。
同時,白皮書還提出了城市大數據平臺的通用技術架構,梳理了城市大數據平臺的運營模式,并就城市大數據平臺發展給出了相應的建議。
什么是城市大數據?
隨著數據處理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對于數據應用的意識不斷提高,人們生活和各行業運行產生的數據呈現爆發式增長,形成了城市大數據。
城市大數據是指城市運轉過程中產生或獲得的數據,及其與信息采集、處理、利用、交流能力有關的活動要素構成的有機系統,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用簡單、易于理解的公式可以表達為:城市大數據=城市數據+大數據技術+城市職能。
城市大數據的數據資源來源豐富多樣,廣泛存在于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和部門,是政務、行業、企業等各類數據的總和。同時,城市大數據的異構特征顯著,數據類型豐富、數量大、速度增長快、處理速度和實時性要求高,且具有跨部門、跨行業流動的特征。
按照數據源和數據權屬不同,城市大數據可以分為政務大數據、產業大數據和社會公益大數據。政務大數據指的是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和數據等各類信息資源。產業大數據指的是在經濟發展中產生的相關數據,包括工業數據、服務業數據等。
此外,還有一些社會公益大數據。當前,城市大數據多數為政務大數據和產業大數據,所以城市大數據的主要推動者應為一個城市的政府和相關的具有一定數據規模的企業。
為保障城市運轉的安全高效,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對海量的數據資源進行收集、整合、存儲與分析,并使用智能感知、分布式存儲、數據挖掘、實時動態可視化等大數據技術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城市大數據是實現城市智慧化的關鍵支撐,是推動“政通、惠民、興業”的重要引擎。
新型智慧城市發展面臨挑戰
數據驅動的新型智慧城市發展面臨諸多問題。白皮書認為,雖然當前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都在積極探索智慧城市建設,但仍存在著特色不明、體驗不佳、共享不足等問題。究其根源在于,未能實現城市大數據資源與城市業務的良好融合。
具體而言,挑戰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信息系統煙囪林立,阻礙數據共享;二是數據治理普遍薄弱,價值大打折扣;三是數據管理水平不一,缺乏整體聯動。
如何應對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困難和挑戰?白皮書認為城市大數據平臺的建設能夠發揮積極作用,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通過數據匯集加速信息資源整合應用
第一,城市大數據平臺建立了數據治理的統一標準,提高數據管理效率。通過統一標準,避免數據混亂沖突、一數多源等問題。通過集中處理,延長數據的“有效期”,快速挖掘出多角度的數據屬性以供分析應用。
通過質量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數據質量參差不齊、數據冗余、數據缺值等問題。第二,城市大數據平臺規范了數據在各業務系統間的共享流通,促進數據價值充分釋放。通過統籌管理,消除信息資源在各部門內的“私有化”和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增強數據共享的意識,提高數據開放的動力。通過有效整合,提高數據資源的利用水平。
二、通過精準分析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
在交通領域,通過衛星分析和開放云平臺等實時流量監測,感知交通路況,幫助市民優化出行方案;在平安城市領域,通過行為軌跡、社會關系、社會輿情等集中監控和分析,為公安部門指揮決策、情報研判提供有力支持。
在政務服務領域,依托統一的互聯網電子政務數據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多走路,群眾少跑腿”;在醫療健康領域,通過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互通,既能提升醫療服務質量,也能及時監測疫情,降低市民醫療風險。
三、通過數據開放助推城市數字經濟發展
開放共享的大數據平臺,將推動政企數據雙向對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城市建設。一方面,企業可獲取更多的城市數據,挖掘商業價值,提升自身業務水平。
另一方面,企業、組織的數據貢獻到統一的大數據平臺,可以“反哺”政府數據,支撐城市的精細化管理,進一步促進現代化的城市治理。
六方面推進平臺建設
白皮書認為,當前我國城市大數據平臺的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且各地在管理機制、業務架構和技術能力等方面各有優劣,不利于城市大數據平臺的長遠發展。對于建設城市大數據平臺的具體路徑,白皮書提出了六點建議。
一、強化平臺頂層設計
科學合理的頂層設計是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的關鍵,需從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出發,結合地方實際需求,統籌考慮平臺目標、數據主權、關鍵技術、法制環境、實現功能等各個方面,以“高起點、高定位、穩落地”開展平臺的頂層設計,保障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有目標、有方向、有路徑、有節奏地持續推進,并且根據項目進展狀況,不斷迭代更新、推陳出新。
二、完善平臺配套保障機制
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與運營須有相應的配套保障機制,并充分發揮保障機制的導向作用和支撐作用,以確保平臺規劃建設協調一致和平臺整體效能的實現。
如建立城市大數據資源管理機制,明確數據內容的歸口管理部門、數據采集單位和共享開放方式等;建立城市大數據平臺運行管理機制,明確平臺使用中數據、流程、安全等各項內容和管理標準,保障平臺持續穩定運行。
三、加強數據管理
加強城市大數據管理,實現數據從采集環節到數據資產化的全過程規范化管理。明確數據權屬及利益分配,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責任問題。明確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健全數據資源管理標準。
分類指的是通過多維數據特征準確描述政府基礎數據類型;分級是指確定各類數據的敏感程度,為不同類型數據的開放和共享制訂相應策略,完善數據采集、管理、交換、架構、評估認證等標準,推動數據共享與開放的基本規范和標準出臺。
以資源目錄匯編、資源整合匯聚、交換共享平臺為三大標準步驟,堅持“一數一源”、多元校核,統籌建設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共享交換體系。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數據分類體系,將不同領域、多種格式的數據整合在一起,通過多元的檢索途徑、分析工具與應用程序,方便用戶查找和利用數據內容。
四、因地制宜開展平臺建設與運營
城市大數據平臺的建設與應用要結合,避免出現重平臺建設輕平臺使用的現象。政府、產業和城市的數據資源極其龐雜,需要明確平臺數據資源的權屬性,保障數據所有權的歸屬。
政府擁有政府數據資源所有權,互聯網企業往往掌握著先進的數據技術和擁有互聯網思維的專業隊伍,本地企業對當地的人才資源、市場環境、產業發展等因素有更清晰、更準確的認識,需要充分盤活政府、互聯網企業、本地企業等各方資源,參與平臺的建設與運營。
城市大數據平臺的數據治理和運營體系相當復雜,平臺建設的模式和路徑沒有固定模式,需要發揮各方的主觀能動性,因地制宜,挖掘地方優勢,突出地方特色,為城市大數據決策提供有力的支撐。
五、開展城市大數據綜合評價
各省市大數據主管部門應制定平臺長效運行機制和考評辦法,建立完善的上報、檢查、考評機制,設計量化考核內容和標準,加強平臺數據質量管控,管好用好城市大數據平臺。
加強對城市大數據平臺項目的后評價和項目稽查,強化對數據資源建設以及數據共享開放、數據質量和安全的審計監督??茖W構建城市大數據平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成效綜合評價工作,引導各地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工作,不斷提升城市大數據平臺建設應用成效。
六、加強平臺數據安全保障
城市大數據平臺包含大量政務和產業數據,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必須加強平臺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落實等級保護、安全測評、電子認證、應急管理等基礎制度,建立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的安全評估機制,明確數據安全的保護范圍、主體、責任和措施。研究制定數據權利準則、數據利益分配機制、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明確數據責任主體,加大對技術專利、數字版權、數字內容產品、個人隱私等的保護力度。
強化大數據安全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提升網絡安全風險防范和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水平。研究制定數據應用違規懲戒機制,引進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數據應用合規性的監督和審計,加強流通環節的風險評估,加大對數據濫用、侵犯個人隱私等行為的管理和懲戒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