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扶貧模式從救濟式轉變成開發式,再到現在的融入式,經歷了三個階段。顯然,精準扶貧已成為當代中國社會治理的任務之一,即通過對貧困戶和貧困村的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準考核,引導各類扶貧資源優化配置,以實現扶貧到村到戶,構建精準扶貧長效機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在社會治理中,實現精準扶貧目標,關鍵是把物質救濟與制度保障的有機統一融入扶貧治理結構之中。既有的扶貧模式,一方面由資金資本注入和人力資本提升的雙重驅動,整合貧困地區的區域資源和區位比較優勢,以此實現貧困人口和貧困區域的雙重脫貧。另一方面以行政一元救濟的科層制管理為主體,以資金投入、技術輸入和人力資本提升作為制度化工具,通過“自上而下”的政策落實和社會動員,解決貧困人口的脫貧問題。行政治理中單一化主體的“任務型”推進,決定其精準識別的模糊性和精準管理的有限性,很難實現扶貧的精準性。
社會治理取向的精準扶貧,將關注民生和強化貧困區域的公共服務功能合為一體,將貧困人口“需求表達——利益滿足——公共服務供給”,融入新時代“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的治理框架之中。黨委領導重點是整合多元社會力量,凝練精準扶貧共識,提升精準扶貧責任;政府主導重點是合理配置扶貧資金、資源和人力,提高群眾滿意度;社會協同重點是,通過社會多元主體的協同參與,增進扶貧治理的開放性,從而形成集扶貧治理和區域發展為一體的黨和政府與社會和諧統一的互動渠道。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駐村幫扶制度的建立,不僅為黨的基層組織直接嵌入扶貧事務之中,構建了實踐性支撐,而且為基層黨組織向貧困社區的制度化融入,提供了合法性依據。既增進了黨執政的社會性質和意義,又確保了扶貧質量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總之,在幫扶貧困群體的同時,社會治理取向的精準扶貧,不僅呼吁高質量的、以構建社會融入為目標的扶貧工作機制,而且強調對扶貧對象實施集體認同和自我價值實現的現代培育。從而促進全民共享扶貧政策成果、實現共同富裕,助推“中國夢”的愿景早日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