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刻把握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趨勢新特點,堅持全面深化政法領域改革與全面深化智能化建設雙輪驅動,全面推進新時代政法工作體系和工作能力現代化,是關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發展的重要因素。改革開放最主要的成果是開創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大動力和有力保障。事實證明,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同時對信息化建設的有著積極的意義,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容易發生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等問題的執法崗位和執法環節,大力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政法系統上下聯網,政法部門互聯互通,推動政法工作不斷深入開展,為保障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如何體現信息化建設在政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下是筆者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信息化建設在政法工作中的做法及成效
(一)信息化是加強執法司法管理、提升執法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撐。一是要推動政法工作向善于運用信息化手段轉變,二是要通過信息化規范執法司法行為、加強內外監督、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不斷增強執法司法公信力。在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上狠下功夫,把大數據、云計算真正應用到執法司法公開、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等主要業務領域,引領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信息化是執法司法公開提高公信力的一項途徑。一是進一步深化執法司法公開措施、手段和辦法,逐步把應當公開、可以公開的執法司法程序、內容和信息資源,都公開出來,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二是要在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用好新媒體上狠下功夫,進一步拓展司法為民新領域、新渠道,推進一批面向群眾的信息平臺建設,為群眾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個性化的執法司法服務;三是進一步加強對新媒體的運用,充分尊重人民群眾對安全和公正的實際感受,充分顧及人民群眾對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和自身合法權益的關心關切,建好以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為代表的宣傳輿論陣地,切實增強政法機關的社會溝通能力。
(三)加強政法信息化建設是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政法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一些傳統的辦案模式和辦案條件已經遠遠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辦案效率不高、效果不佳、群眾反映不滿意等問題也越來越明顯。因此,只有適應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的需要,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強大威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辦案速度和效率,才能實現群眾需求實時反饋、領導指揮高效快捷、動員調控科學有序、資源配置方便快捷,為提升工作能力提供堅實的戰路支撐。
(四)不斷加快信息化建設,是提高政法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政法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社會的飛速發展要求政法部門要不斷創新工作手段,積極搭建新的工作平臺,而信息化建設至少是一場實現傳統管理向現代管理的革命,它改造的不單單是政法機關的辦公條件,也將深刻改造政法干警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有力促進廣大政法干警的觀念更新和思想進步。扎扎實實搞好信息化建設,將使政法部門從傳統工作模式轉變到現代化工作模式。對提高政法部門工作效率,推進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信息化建設在政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認識存在誤區,對信息化工作重要性重視不夠。政法系統干警基本是法律專業出身的比較,缺少系統的計算機使用知識。一些干警滿足現狀,不容易接受新事物,對信息化建設和網絡安全的認識不高,對一些辦公辦案軟件的使用也存在著畏難和陌生情緒,對技術工作缺少配合的熱情,有不少老干警習慣于傳統的手工信息處理方式,不愿意花功夫學習新的工作技能,墨守成規。這些觀念上的模糊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信息化工作的正常發展。
(二)經費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設面臨瓶頸制約。信息化建設是一項高投入的現代化基礎建設,必須要以足夠的經費為保障。它所需要的硬件設備、軟件系統、日常耗材都需要有較多的資金來支撐。但在目前,雖然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了一定的設備費,但數額微不足道。信息化建設經費投入不足已嚴重制約了基層政法機關的信息化建設步伐。
(三)缺乏應用意識,對信息運用的需求不足。一是信息化應用意識和實際能力較差,不能充分發揮數據信息的決策、參考、預警作用。二是缺乏主動用信息化技術來分析隊伍狀況,優化隊伍結構,規范隊伍管理的意識,例如電子政務公文網上簽閱、審批、歸檔、查詢不能及時有效處理。
信息化建設應用在政法工作中的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轉換觀念,加強領導。隨著社會的發展,政法系統工作的任務更加繁重,傳統的機關管理手段和過時的工作方式己難以適應新時期工作業務的發展,信息化建設對推進政法領域工作創新發展起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要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把信息化建設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頭戲,認真抓好設備建設、人員培訓、科技運用,切實加強對技術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要加強對政法信息化建設的領導、協調和推動,解決共性問題,不斷強化政法各部門主要領導對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主動聽取建設情況匯報,定期檢查工作進度和落實情況,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大資金投入,落實經費保障。信息化建設是政法部門物質裝備建設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除在建設初期要投入資金購買服務器、微機、打印機等硬件設施和各類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外,局域網建成后,維護網絡、軟硬件以及電腦消耗品等的開支也需要大量投入。因此,要制定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制度,科學預算、分期撥付、專項使用。要爭取地方財政的大力支持,為信息化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建立相關獎懲制度,促進信息平合應用的良性發展。凡是已經納入信息化管理的工作環節,都要嚴格執行信息化操作的工作標準,認真檢查信息平合的應用程度和效果。如對綜治平臺信息的錄入工作,要求每月錄入相關的信息,沒有及時的錄入的進行獎懲,同時制定相關考核、獎懲制度,進行每月一次檢查、一次評比、一次通報、增強期使用信息系統的積極性,促進信息平合應用的良性發展。
(四)加強隊伍建設,充實信息化建設人才。要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發展戰略,建立規范合理的信息化人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信息化人才的工作積極性。通過定期、不定期、個別輔導等各種形式的培訓學習,努力提高全體干警的信息化素質,把計算機應用水平納入工作人員考核體系。促使全體干警熟練掌握了電腦操作的基本技能、熟悉各相關應用軟件的使用方法,提高政法部門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政法各部門要根據實際需求,主動引進和培養一批信息化建設專業人員。同時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以及高等院校的溝通聯系,有選擇地調入或招聘一批信息化人才,不斷提高政法機關信息化人才數量,為信息化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推廣先進經驗,積極營造學先進、爭先進的濃厚氛圍,不斷推進政法系統信息化建設向縱向和橫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