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建設、發展,社區原有服務模式已不能滿足現在社會管理需要,不能承載新形勢下群眾需求。為正確引導群眾理性化表達訴求,為多樣化的群眾需求和個性化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我鎮在、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基礎,以“民主自治”為主線,進一步創新群眾工作機制,全面提升社會管理的能力水平,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現就社區網格化管理實施情況匯報如下:
一、夯實基礎,為網格化管理順利實施提供堅實的保障
1、建章立制。我鎮以社區職責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了鎮政府(每周)、社區(召集小組長)(每周)、協管員(每天)例會制,居民代表會議制度,民情收集和公示制度,居民議事代表制,社區對協管員的考核制度等,以完善的規章制度,為確保網格化管理順利施行,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摸清家底。網格化管理實際上就是精細化管理,要做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區的管理目的,人口信息不清是制約精細化管理的瓶頸。從2013年開始,我鎮各社區全面開展轄區內人口信息摸底工作,建網格、建立人口信息冊、人口定位圖,最終實現基本群體,特殊群體,流動群體三項詳實信息入庫工作。以詳實的基礎信息,為網格化管理提供了賴以生存的條件。
3、組建隊伍。創新社區網格化管理,暢通社情民意渠道,社區綜合協管員是關鍵因素,通過群眾推薦、社區考察、崗前培訓等方式成立了一支能勝任日常協管工作的高素質協管員隊伍。
二、注重實效,用“小網格”服務“大民生”
1、網格化管理的運轉方式。形成社區整體一張網,網中有格,按格定崗,人在格上,事在網中,力求做到:集中管理,條款結合,延伸服務,一崗多責,一員多能。最終形成三級聯動管理機制。三級即(1)綜合服務管理站(社區服務中心);(2)綜合服務管理網格(分片管理);(3)院落居民自治小組(具體到院落)。要求綜合服務協管員做到天天下院落,情況全掌握,門外一把抓,回來再分家。
2、實行三定一包責任制。定人即確定綜合服務管理員,定責即明確,細化的社區工作職責,定崗即明確綜合服務協管員所在的人民調解員、法制宣傳員、信訪代理員等7個崗位和應負的職責。一包即包片,由綜合服務協管員負責自己所在責任區的所有民情事務,能處則處,不能辦理則逐級上報。
3、創新社區調解機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1)上下調節:在人民調解網格構建上,形成“站、片、院”三級聯動,有利于矛盾糾紛早發現、早化解,將矛盾解決在院落中; (2)是“分流”調解,協管員在院落調解→社區調解→鎮調解中心;(3)是聯動調解,法院、法律工作者、社區民警明確專人,積極參與調解,形成社區矛盾化解的多方支持、聯動調解新格局。
通過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創新活動載體,開展個性化服務活動,進一步暢通社情民意渠道,引導群眾更理性化地表達訴求,進一步深化居民自治,培養群眾主人翁意識,在社區干部和協管員的努力下,做到鄰里友愛、鄰里守望、鄰里互助,達到鄰里和睦,最終實現大和諧、同快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