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數據,是指規模超出了傳統數據庫軟件工具的獲取、存儲、管理、分析能力范圍的數據集合。廣義上講,是在云計算、物聯網、移動通訊等新技術條件下,對萬物進行數據挖掘、數據存儲、數據處理、數據分析,探尋數據間關系,發現揭示預測事物本質、發展趨勢等的技術手段。大數據是一種技術手段,會帶來劃時代的技術變革,更是一種思維方式,將引發理念、態度乃至思想的深刻革命。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推動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加快建設數字中國,要運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治理要充分運用大數據的理念、思維和方法,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
一
為應對大數據時代的治理要求,國家已經從戰略規劃、技術能力、應用管理三個層面積極落實推進大數據發展政策。據不完全統計,從2014年至今,我國出臺大數據發展與應用的國家政策規定有63個,各省市政府也在風險預警、智慧城管、智慧醫療、智慧旅游、輿情監測等方面不斷進行探索。
我省早在2010年就開始了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城市社會管理創新的試點,并取得了領先全國的“宜昌經驗”。宜昌在全國同等城市中率先建成了“一中心四體系”,即城市級云計算中心、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的智慧政務體系、智慧網格全覆蓋的社會治理體系和以人民為中心的智慧民生體系,榮獲“2017年中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稱號。武漢市政府大力推行的“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創新,初步建成了全市統籌、線上線下融合的網上辦服務體系,受到中央領導的充分肯定。
但由于在體制機制、技術發展、思維方式等方面的障礙限制,我省運用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改革創新尚處在起步階段,政府、社會、市場相互之間存在數據割據和信息孤島等現象,阻礙了數據的開放、融合、流通,主要反映為“四個不夠”,即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造成政務流程信息化不夠;大數據結構化和匯聚程度不高,造成政務大數據關聯度不夠;大數據分析能力不強,造成政務服務流程自動化智能化不夠;大數據有邊界、有規則、有步驟的開放共享阻礙重重,造成政務大數據融合度不夠。
二
我省運用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革命”,按照運用政府大數據技術和大數據資源提高政府“四種能力”,建立高效政府、透明政府、責任政府、開放政府、智慧政府的新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重點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推行電子政務、建設智慧城市等為抓手,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推動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打通信息壁壘,形成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數據共享大平臺,構建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
一是重視大數據融合分析推進智慧決策。借助大數據手段,“用數據說話”,利用數據關聯分析、數學建模、虛擬仿真乃至人工智能等技術,通過對實時、動態、全樣本大數據的相關性、因果性分析,在基于廣泛、大量數據的基礎上進行模塊化分析和政策模擬,為決策提供更為系統、準確、科學的參考依據和決策實施提供更為全面、可靠的實時跟蹤,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更好地問政于民、問需于民,提升決策的預見性、科學性和公平性。比如,當前我省就是要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現代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加快構建“互聯網+產業”生態體系,實施智能制造行動計劃和“萬企上云”工程,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在數字經濟、分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
二是利用數據開放倒逼流程改革推進智慧管理。借助大數據手段進行政務管理,通過數據的“留痕”、關聯分析,對諸如市場監管、檢驗檢疫、違法失信、消費維權、司法審判等各類數據進行交叉融合,精準掌握企業、個人等各類主體的真實狀況,準確把握、及時發現問題,從而進一步提升政府監督管理的精準性和針對性。同時,通過深度數據挖掘分析,對市場主體的行為動向和違規違法風險進行預測預警,促使政府在跨部門數據共享和聯合行動的基礎上,實時響應、處理公共事件和公眾訴求,對各類違法行為實施精準打擊,實現從事中干預、事后反應向事前預測、超前預判轉變。
三是利用大數據技術促進簡政放權推進智慧服務。借助大數據手段,在降低公共服務成本的同時,為多樣化服務開辟廣闊空間,從而倒逼政府服務模式創新,促進人口、教育、治安、就業、社保、衛生計生、工商、稅務、民政等方面數據橫向、縱向融通,使醫療、養老、扶貧、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更加精準化、人性化,使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養老等成為現實,促進簡政放權,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簡化、下放、合并、取消,提高服務質量和公眾滿意度。加強政企合作、多方參與,加快公共服務領域數據集中和共享,推進同企業積累的社會數據進行平臺對接,形成社會治理強大合力,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市場等主體共同參與的多元協同治理機制,實現社會治理的智能化。
四是利用大數據強化自身管理推進智慧監察。借助大數據手段,推進政府管理全程電子化,對權力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數據進行全程記錄、融合分析,處處留痕,時時留印,及時發現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風險,挖掘分析出各類不作為、亂作為及腐敗行為發生的概率和“蛛絲馬跡”,并通過實踐不斷使這一探索更加合理化、規范化、科學化,從而形成無縫化的“數據鐵籠”,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完善權力監督和技術反腐體系,有效管好公共資源、公共資金、公共權力和公職人員,提升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
五是推動數據強省戰略,建立完善大數據組織管理機制。要充分學習借鑒浙江、貴州經驗,加強對大數據的組織管理,組建統籌大數據發展和政務信息化工作的專門機構。建立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大膽破除一系列機制障礙和體制壁壘,完善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的大數據采集、互通、共享和安全機制。以財政統籌先行,遏制政府部門專網過多、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的現象,以數據統籌服務基層治理,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統籌協調、規范標準,以大數據為紐帶,打通橫向縱向應用壁壘,實現信息互聯和數據深度分析。
六是營造加快大數據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加快大數據理論研究,做好大數據發展規劃設計,加強大數據產業政策引導,在體制機制、法律法規等方面形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