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沭陽縣建體系、強舉措、搭平臺,構筑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繪就基層治理新圖景。
健全基層治理體系
沭陽縣政法系統發揮黨建作用,以支部共建為基礎,全面開展“無訟村居”建設。建立縣委政法委統領、鄉鎮主抓、村居兩委主辦、法院推動的多方參與、多元共治的工作機制。將鄉鎮作為矛盾糾紛化解的主陣地,利用三級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建設契機,實現場所、人員、設施完整配備。村居兩委負責落實糾紛源頭排查、預防、化解職責,配齊村居調解隊伍,充分調動網格員、老黨員、老干部、鄉賢等群體參與糾紛排查化解。法院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指導并參與糾紛化解。
暢通基層矛盾調解渠道
整合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力量與資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村(社區)“1+1+N”非訴訟糾紛解紛機制,建成“一站式”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通過推廣使用微信小程序,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申請調處糾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探索在新業態領域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會同專職人民調解員共同開展“一村(社區)一公開調解”活動機制,積極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和專職人民調解員開展公開調解活動,起到調處一件、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應。檢察機關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涉企糾紛解決機制,構建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全鏈條保護體系,努力化解矛盾。建立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溝通渠道,主動對接市場主體需求,依法幫助市場主體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構建高水平公共安全體系
突出網格化服務管理在基層的源頭治理作用,提高社會治理系統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全縣共劃分微網格4300余個,實現“精網微格”全覆蓋。推進建設“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活動,建立“人力+科技”數字化指揮、“巡邏+防控+治理”一體化勤務模式,將警格有效融入綜治網格中,推動社區警務、社區事務、社區治理一體化、一網兜。派出所、司法所“所所聯建”,建立“調解員隨同出警”機制,由駐所調解員配合實施對民事糾紛及輕微治安案件的調解,對疑難矛盾糾紛,依托矛盾糾紛聯調機制,由社區民警聯合調解員、網格員、社區干部多方力量聯合調解,公安機關根據全縣警情特點,劃分城區、城鄉結合部和鄉村三類巡邏區域,形成“七橫八縱”,做到點面結合、聯勤聯動。
(來源:長安評論、沭陽縣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