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要跳出鄉村看鄉村, 必須走城鄉融合發展道路。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大任務。黨的十九大對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作出重大決策部署。法律設立專章,從以下五個方面規定了城鄉融合發展的重點任務。
一是以縣域為著力點。城鄉融合發展,縣域是重要切入點和主要載體,也最有條件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發展。法律圍繞破除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公共資源在縣域內實現優化配置,賦予縣級更多資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權,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對加快縣域城鄉融合發展作出規定,為各級政府整體籌劃、一體設計、一并推進城鎮和鄉村發展,優化城鄉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布局劃出了重點。
二是科學有序統籌發展空間。法律規定要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整體籌劃城鎮和鄉村發展,強調要科學有序統籌安排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按照中辦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嚴格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 推動城鄉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三是鼓勵社會資本下鄉與農民利益聯結。鄉村振興離不開社會資本的投入。鄉村振興促進法明確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到鄉村發展與農民利益聯結型項目,鼓勵城市居民到鄉村旅游、休閑度假、養生養老等, 同時對社會資本的投資和經營行為也作出了限制,規定不得破壞鄉村生態環境,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在明確鼓勵方向、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投融資需求的同時,劃出了社會資本投資的制度紅線。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及時修訂發布了《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明確了現代種養業、鄉村富民產業等13個鼓勵投資的重點領域,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鄉村產業。
四是促進鄉村經濟多元化和農業全產業鏈發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基于技術創新或制度創新形成的產業邊界模糊化和產業發展一體化現象,通過形成新技術、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帶動資源、要素、技術、市場需求在農村的整合集成和優化重組。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措施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在保障農民主體地位的基礎上健全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加快形成鄉村振興多元參與格局,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和農業全產業鏈發展。
五是農民工就業與權益保障。農民工就業創業事關就業大局穩定、農民增收和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法律對農民工就業和權益保障作出了全方位制度安排,明確國家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強調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全面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同工同酬,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障權益。同時,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民自愿有序進城落戶,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通過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相銜接,順應農民進城務工的大趨勢,加強權益維護和服務保障,解除農民工進城就業“后顧之憂”,用法治提升農民工群體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