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微治理是社區治理模式的創新,也是提高社區治理質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徑。所謂“社區微治理”,就是以社區為主體,發揮社區居民的作用,對社區內各項微事務進行治理。開展社區微治理,有利于發揮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的優勢,更好地滿足社區居民的各種需求。在居民廣泛參與的基礎上,細化社區微治理的工作責任和相關措施,推動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改造、自我監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升,從而營造和諧穩定的社區環境。
社區微治理在社會治理創新中的重要性。社區是社會的“細胞”,蘊藏著社會“大能量”。現階段,社區進步和發展是社區微治理的題中之義。
首先,有利于了解社區居民所思所想。社區居民就社區公共事務治理進行有效協商并達成相關共識,其目的是解決居民自己所在社區的相關事務。在實際生活中,社區居民群眾對一些看起來不大且涉及社區未來發展的問題,如果不加以及時解決,就有可能引發新的社會矛盾,這些微小之事,是與社區居民息息相關的大事。因為,社區居民在行使自己基本權利的基礎上,將其最為緊迫的利益訴求向社區居委會或當地政府傳遞,以此得到它們的關注。
其次,有利于改善社區人居環境。社區自治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對社區居民事務進行協商和決策的過程。社區微治理,對于社區居民素質提升、鄰里關系重塑、和諧社區建構等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社區居委會通過“微平臺”,對居民群眾開展社區公共事務治理知識宣傳,引導居民關心關注自己居住的小區范圍內的社會治理問題,真正為社區營造“微治理”的濃厚氛圍。
再次,有利于調動社區居民積極性。社區微治理是社會治理方式的創新和發展,對拓展社區治理視界和形成上下聯動的社區治理體系具有重要作用。就商品房小區而言,業主(居民)因為產權關系而結成新的“利益同盟”,其訴求和意愿相互比較接近;就一般性小區而言,小區內的各項微事務與居民生活緊密相關,這些微事務的有效解決離不開社區居委會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也能夠激發社區發展的活力。
社區微治理仍存在一些短板。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社區微治理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社區居民的積極性提高了,社區組織、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及市場組織之間的聯系更為緊密,但也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迫切需要加以改善和解決。
其一,社區治理主體不明確。近年來,為應對日益增多的基層管理任務,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將本該屬于自己的服務責任下放到社區,當地居委會承擔了大量不屬于自己管理范圍內的指派性工作,致使社區居委會的自治功能不斷弱化。加上當地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社區治理主體之間的職能界定不明確,也沒有相關法律對這些參與主體的行為邊界作出明確界定,導致各社區事務參與主體責任不清晰,從而影響了社區微治理的實際效果。
其二,社區居民間溝通乏力。居民自治作為社區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微治理彌補了居民自治成本高且難以落實的缺陷。但由于傳統社區治理的范圍較大,居民與社區居委會、居民與居民之間的溝通交流缺乏有效的渠道,制約了社區治理信息的共享,也不利于和諧社區的構建。加上居民之間溝通渠道比較單一,并且相互間溝通的程度較淺,造成居民自我管理的質量大打折扣。
其三,社區居民參與度不夠。在現實生活中,多數社區居民對于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及義務缺乏認識,對自己所在社區的相關事務關注度不夠,甚至不知道通過何種渠道參與,形成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傾向。正是因為這樣,社區治理需要居民民主決策之時則無人參與,從而出現了社區“唱戲”、居民“看戲”的不利局面。
其四,社區治理模式過于簡單。現階段,各個社區都在創新社會微治理模式,但這些模式呈現出零碎性、局部性、單一性的特點,對自己所在社區的治理缺乏適用性,有的社區居委會盲目搬用別人的做法,缺乏創新元素或因事而化的理念。這既不符合社區的實際,也難以滿足居民的多樣化需求,更難以形成可推廣的社區微治理模式。
以社區微治理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科學路徑。社區治理中的事務看似雖小,但與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那么,如何進一步完善社區治理機制,提升社區居民參與度,是當下社區微治理亟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一方面,強化社區主體責任。居民是社區微治理最重要的參與主體,參與社區治理是全體社區居民致力于解決民生問題的過程。一要對社區治理主體進行合理界定,并將社區劃分為不同的治理單元,然后明確不同的責任人;二要把握社區治理的重點,在聽取社區居民有關本社區治理的意見基礎上,對一些不適合發展需求的事宜進行剔除;三要設立社團組織,明確每個社團所承擔的治理責任和任務,然后規定其完成任務的時間;四要依法保障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當遇到一些需要社區居委會或當地政府出面解決的事情,也就要發揮它們推動事情解決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搭建微治理平臺。引入“互聯網+”理念,全面啟動智慧小區建設,通過大數據和云計算機等高科技方式精確掌握小區人口信息和其他情況,有針對性地為本轄區內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務;依托本社區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等平臺,及時發布社區微治理的相關信息,諸如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戶籍業務辦理、法律援助等,以便更好地服務本社區的居民群眾。
再一方面,提高居民參與意識。居民參與是確保社區微治理效果的關鍵因素。要鼓勵和支持更多的居民群眾參與到自己所在社區的治理當中,當好社區的一分子,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要在全方位了解居民需求的基礎上,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活動,增加居民群眾對社區事務的關注度;要培育和壯大社會的球迷協會、登山協會、游泳協會、棋牌協會、書法協會、讀書協會等,引導有這方面興趣的居民參加這些有益的社區組織。
與此同時,創新社區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是社區治理的基本原則,也是促進社區發展的重要選擇。我們應立足于社區基礎條件、人文特色的實際,加強社區微治理體系建設,形成具有共性及自身特色的社區微治理模式;應組建社區利益聯盟,協調好社區內社團之間的利益,減少社區內各社團的利益沖突和矛盾;應整合社區內相關社會資源,將原本處于社區之外的外部社會資源集中到社區并對這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以此提升社區公益組織的資源汲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