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重大決策?
重大決策是指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影響社會穩定的決策事項,包括涉及征地拆遷、農民負擔、國有企業改制、環境影響、社會保障、公益事業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對社會穩定有較大影響的決策事項。
二、什么是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重大決策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在決策過程中,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調查,科學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包括宣傳、解釋、溝通過程、全面溝通后的風險識別過程和對決策事項進行風險管理的建議完善過程,三者缺一不可,且溝通過程和完善過程更具有重要性。
三、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目的是什么?
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目的是為了使決策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確立風險責任意識,在決策過程中能充分預見和有效規避、預防、控制未來在重大決策的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四、如何看待穩評和經濟發展的關系?
開展重大決策風險評估,不是為經濟發展設置障礙,反而恰恰能夠保障決策更好的實施。穩評的價值在于提供決策參考,使決策更科學、為決策的實施減少后續的隱患。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最重要的價值不是肯定或否定一個項目,而是準確指出項目未來存在的風險點,幫助有關部門、建設單位提前采取預防化解措施。
五、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原則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決策、誰負責” “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應評盡評、全面客觀、查防并重、統籌兼顧的基本要求實施。
六、哪些重大決策需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凡是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社會穩定的重大決策事項,黨政機關作出決策前都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包括,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活動、重大事件以及其他密切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可能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事項。
七、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內容是什么?
(一)合法性,主要有決策主體、決策權限、決策程序、決策內容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合理性,主要有決策事項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等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現實利益、長遠利益和合法權益;
(三)可行性,主要有決策事項的實施方案、實施物質條件、實施時機等是否周密、成熟,符合地區、行業發展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支持;
(四)可控性,主要有決策事項是否存在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隱患,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的相關情況。
八、評估主體可以委托中介組織實施評估嗎?
評估主體可以自行開展評估,也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第三方機構按照相關要求參與開展評估工作,但不發生評估主體責任的轉移。評估主體在保證第三方機構獨立地位的同時,應做好環節配合、政策調整、化解措施落實等工作,第三方機構的評估結論僅供評估主體參考。第三方參與穩評工作的實質內容就是利用第三方機構獨立客觀的思考地位和便于溝通的身份幫助維護政府形象,起到政府智庫的作用。
九、穩評“七步工作法”是什么?
1.成立工作班子,制定評估方案;
2.收集相關資料,做好前期準備;
3.開展民意調查(公示公告、問卷調查、座談走訪、公眾聽證);
4.分析預測風險,提出初步意見;
5.組織專家論證,研究完善結論;
6.編制評估報告,制定應急預案;
7.政法部門備案,建立評估檔案。
十、評估結論(即高、中、低風險等級)對所評估事項最終決策的影響?
高風險:項目不實施,或者調整決策方案、降低風險等級后再行決策;
中風險:項目暫緩實施,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風險措施后,再實施決策;
低風險:可以實施,但要有效化解排查出現的矛盾和不穩定隱患,妥善處理相關群眾的合理訴求。
十一、什么是利益相關者?
利益相關者是指與決策事項有利益關系,將受重大決策實施影響的個人或群體;與決策事項有利益關系,并能影響項目順利實施的各利益相關者。直接利益相關者一般包括:受重大決策影響的居民、商鋪、商店、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其中的低收入人群和弱勢群體;屬地黨委政府和基層組織、單位;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及檢測等相關企業法人、社會機構。
十二、為什么采用第三方評估確定評估時限不低于30天(含節假日)?
正常情況下,含節假日30天為22個工作日,較一般行政許可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多2天,主要考慮穩評工作要進行大量的走訪調查、溝通說明,以及形成報告和召開專家評審會,需要時間量很大,為防止走過場、應付了事,確保評估質量,故確定評估時限不低于30天(含節假日)。同時30天既是下限,也是上限,一般情況下要盡量30天(含節假日)完成,確保穩評不影響項目的進程。